山山客游戏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4304|回复: 21

山山客游戏论坛总规则

[复制链接]

3

主题

3

帖子

40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
发表于 2020-12-3 2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规则
第1条    站方的所有使用者与管理者必须遵守本规则,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  行为准则
第1条  凡注册使用本社区的会员则代表了解并自愿遵守免责申明内所包涵的所有规定及条列
第2条  论坛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禁止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第3条  禁止政治/敏感的文章发表以及转帖。
第4条  禁止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5条  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6条  禁止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第7条  禁止不顾他人感受的个人情感发泄、人身攻击、低级趣味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8条   禁止张帖、人肉搜集未经他人许可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9条  禁止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发布任何可能存在商业侵权的内容。
第10条 禁止发表与站方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11条 禁止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12条 未经站方允许禁止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第13条 禁止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站方利益的内容。
第14条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论坛从事商业交易,禁止使用论坛相关名义进行商业交易,论坛禁止发布非法交易行骗行为内容!
第15条 禁止请求破解、请求脱壳等方面的帖子。
第16条 禁止讨论其他论坛、网站的邀请、注册、登陆以及其他是非问题,禁止发布其他网站或者论坛邀请码如115、pptv等!
第17条 会员的头像/照片不得有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不得有歪曲/侮辱他人行为;禁止使用不雅头像/照片;禁止利用会员的头像/照片做广告宣传。
第18条 必须遵守社区ID注册与管理、发帖、回帖、签名档规则并接受违规后处罚
第19条 禁止挑战站方规定干涉站方管理,挑拨会员及管理关系,拉帮结伙、意图分裂。
第20条 指桑骂槐意图不明的,含沙射影的
第21条 禁止发布与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内容。
第22条 禁止使用网赚网盘,如:城通网盘、千军万马。

第三章  注册、管理账号规则
凡注册的账号自动视为同意注册的账号归论坛所有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包含以下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第1条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和政治、宗教有关之敏感的名称
第2条  不文明、不健康、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称
第3条  非官方途径购买的账号,论坛账号和邀请码禁止贩卖
第4条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原因,论坛账号均不得转赠或外借他人使用,每人只能拥有一个论坛账号,禁止注册马甲账号,即使账号被禁言也禁止再次注册,违规者一律做封号处理!
第5条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侵犯他方权益之名称
第6条  以通讯账号作为论坛ID(例如:QQ12345或在其他地方说明通讯账号为论坛ID)等

第四章  发贴规则  
站方原则上接纳一切能够真正给大家带来经验的交流帖,辅助工具、游戏攻略、技术交流……都可以成为帖子的主题。
具有以下规则性质的主题或回复将被管理人员处理,并对发贴者进行置顶奖励、禁言、禁止访问、删除ID、扣除CB等相应处理。
第1条  必须遵守第二章行为准则规定
第2条  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帖召集、建立团体或者群的,如:“召集中关村地区的”,“东北人的请进”,
第3条  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否则将视为诽谤
第4条  禁止发布暴力、恐怖、血腥、反复贴过很多次、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第5条  禁止发布违反国家和谐的软件,如各种翻墙软件、翻墙VPN和翻墙浏览器等
第6条  禁止发布主题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  
第7条  禁止自己开贴或在他人发表的主题中进行版聊,针对某一事件、问题反复开贴
第8条  禁止与主题明显不符的回复、仅使用表情、数字、字母、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
第9条  禁止发布含有病毒链接或恶意代码的帖子
第10条 禁止发布广告贴(标准见附2)
第11条 鼓励会员多发布原创帖
          1) 对于原创贴将予以加分鼓励,可在三日内本版置顶,显示高亮。
          2) 对于伪原创将作出取消在原创区发帖资格以及更严厉的处分。
第12条 任何讨论、建议、质疑、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必须发表在【投诉建议】版块
第13条 任何投诉社区管理的主题而必须发表在【投诉建议】
第14条 禁止发布不符合相关版面版规的帖子
第15条 允许刷屏,但内容要有意义,不可脱离主题帖(恶意灌水除外)
第16条 禁止诱导会员或强制要求会员加分等不正当方式来获取积分
第17条 禁止发布求师父帖子
第18条 禁止将他人出售中的、加权限限制的、回帖可见的内容或者附件直接共享出来,损坏作者利益的行为
第19条 禁止出售交易论坛账号和论坛附件等资源
第20条 允许同一主题回复三次以内(包括三次)可以连楼。但要根据帖子的内容,如果同一内容或者无意义回帖,视为灌水
第21条 禁止发布符合灌水规则的主题和回复
第22条 禁止发布非必须管理阅读的高权限(只能管理阅读)主题
第23条 针对回帖的内容好坏,以及所提的意见管理人员可以予以加分以示鼓励
第24条 非原创作品禁止使用需要购买或者回复可见属性发表
第25条 经管理团队审核认为安全威胁为危险、未知及不适宜发表的帖子有权利给予删除
第26条 禁止在标题以及内容添加误导性词汇 例如 精华、精品等
第27条 禁止发布所有手机短信轰炸、呼死你、改号软件等相似的攻击工具以及各类刷钻相关软件、教程等。
第28条 禁止发帖或者回复中添加干扰帖子阅读的内容,如各种异常代码和在帖子中添加不可见声音等!
第29条 禁止私服等相关工具、接码相关内容
第30条 禁止发布视频解析类相关接口、软件和APP等。


第五章  短信通知及会员投诉标准


第1条 贴子被转移、删除、关闭等不一定有系统短信通知和给出理由。
第2条 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删除ID,均不会被通知,且用户资料将被清除。(扣除金币,及会员降级需要通知)
第3条 任何建议、质疑、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的请在【投诉建议】发帖。(由于人手原因暂时监管不够完善,可以加官方群156718588找管理员投诉)
第4条 任何投诉社区管理、方法,违规行为的请在【投诉建议】发帖。
第5条 发表在其他板块的一律删除处理;屡教不改的一律删除ID或者扣除CB处理。
第6条 双方如在论坛内进行争执漫骂,无论事由起因,均会做出严重处理。若仅一方侮辱攻击,另一方可进行投诉,由管理进行处理。


第六章  论坛奖励、处罚规则
第1条 符合发帖规则及该板块版规的原创帖可以给予3~5cb奖励并可本版置顶、高亮3天,优秀帖可加威望延长置顶、加亮时间。(娱乐分版区除外)
第2条 娱乐分版区优秀原创可给予1~5cb奖励,可考虑给予本版置顶、高亮1~3天。
第3条 按照版规成功举报违规的发帖给予加热心值奖励。(成功举报求破求脱、病毒帖可优先给予扣除违规的奖励)
第4条 具有特别意义或管理组商讨决定的帖子可以给予全局置顶、加亮,并可以适量提升奖励CB。
第5条 签名违规的一律违规+1,CB酌情扣除并由处理人记录,每天汇总后交由管理员删除违规签名,会员改正后不予扣除违规值,如再犯将双倍处罚。
第6条 违反总版规及分版版规的发帖试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1)灌水帖(1~5)给予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增加扣除水帖量*1的处罚
           2)少量灌水帖(2周内6~10) 给予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增加扣除水帖量*2,增加违规数的处罚。
           3)大量灌水帖(2周内10以上) 给予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增加扣除20cb,增加违规数,根据实际情况禁言、禁访、永久禁言、永久禁访等处罚。
           4)故意发布病毒、色情帖的ID永久禁止访问并查封其所有小号。
           5)凡所有ID违规数≥3的将实行永久禁言的处罚
           6)违反行为准则、注册ID管理规则的删除ID。
           7)违反总规则的视情节严重扣1~20CB,删除发帖,增加违规和禁言、禁访、永久禁言、永久禁访。(各板块可以根据总版规自定规则)
      
第七章  社区的举报功能
论坛每日新增帖子数多,对违规帖的发现只靠版主和巡查的力量是不够的。欢迎广大会员报告检举违规帖,让我们共同维护我们自己的友好和谐网上家园!同时特别感谢以往关注论坛和谐、举报违规帖的众多热心会员!山山客游戏在大家的爱护下将更加规范文明温馨!
注:怎样举报违规帖:不论是主帖还是回帖的右下角都有举报按钮,举报违规帖点击“举报”按钮即可。该板块版主可立即收到你的举报短信并进行相关管理操作。或者也可以通过【投诉建议】进行发帖举报。(举报成功可以获得热心值,举报求脱求破成功将会优先扣除违规值)

第八章  隐私政策
山山客游戏论坛视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为自己的“生命线”,致力于提升信息处理透明度,增强您对信息管理的便捷性,保障您的信息及通信安全,为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或提供服务所需,我们会收集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类型、浏览器标识符等设备信息。

附1 免责申明
1、山山客游戏论坛里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或促进论坛发展的前提,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山山客游戏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2、山山客游戏论坛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效性。请依据情况自身做出判断。因阅读本站内容而被误导等其他因素所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山山客游戏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3、坛友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完全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所持立场与山山客游戏论坛无关。论坛使用者因为任何行为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相关法规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山山客游戏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4、坛友所发布的信息中涉及到具体的第三方个人(单位/公司)隐私、商业秘密等,侵犯其权益,对其构成不良影响的,由第三方向山山客游戏论坛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删除该信息后,山山客游戏论坛有权将该信息予以直接删除处理。
5、山山客游戏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山山客游戏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6、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站或直接、间接使用山山客游戏论坛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山山客游戏论坛总规则的约束。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附2 广告贴判定标准
第1条 简单从字面上便可判定为广告的。
第2条 为某个商家、某个公司、某种产品做隐性广告的。
第3条 在ID、昵称、来自、签名档、头像等发贴时可以显示的个人信息中、在主题和回复中,表明商家身份、团购信息、公布群信息或者群号码、公布联系方式的。(原则上不禁止博客、微博)
第4条 具有推广宣传性质或推广宣传与本论坛性质相同的。
第5条 以任何名义主动添加qq等联系方式,除非得到官方认可。
第6条 在您的破解,绿化,汉化作品中加入您的群联系方式,加入非山山客游戏的网址等(软件官网除外)
第7条 您发布的原创工具作品有收费功能(可加入捐助功能,但是不能明示或者暗示捐助后可以有特殊照顾,同时软件内不得残留商业化信息。)
第8条 作品中加入主动弹出非山山客游戏论坛网页的功能
以上总规则解释权属于【山山客游戏论坛】所有,并保留随时更新此规则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2
发表于 2020-12-10 21: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帖子

1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8
发表于 2020-12-11 0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山客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帖子

1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6
发表于 2020-12-11 10: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主怎么下载山山客多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50

帖子

3378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378
QQ
发表于 2020-12-13 23: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个赞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

帖子

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6
发表于 2021-1-19 00: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2323223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

帖子

66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66
发表于 2021-1-28 09: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2
发表于 2021-2-7 08: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2
发表于 2021-3-3 22: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

帖子

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
发表于 2021-3-25 1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山客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山山客游戏论坛

GMT+8, 2024-3-29 15:31 , Processed in 0.05762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